免费法律咨询
    吉林离婚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婚姻自由 婚姻动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吉林离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吉林离婚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

        转继承有哪些适用条件?转继承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25 10:32:36来源:吉林离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jllhjfls)

          转继承有哪些适用条件?转继承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方式,当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那么,转继承有哪些适用条件?转继承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转继承有哪些适用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转继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审查是否属于转继承纠纷。

          审查纠纷是否符合转继承的法律要件:

          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其依合法遗嘱有权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4、转继承是两个直接继承的连续,是由被转继承人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

          5、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因为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无论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在此时都已经取得了遗产继承权,当他们此时死亡,其应继遗产份额都可转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6、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不仅包括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们可以依照各自的继承顺序或原继承人生前遗嘱的指定,参加转继承。

          (二)、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对生育妇女一方可视为非婚生子女。

          (三)、确定转继承人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1、确定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各自的继承人。

          有的人是前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继承人;有的人是后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继承人;也有的人既是前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继承人,又是后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转继承人。

          2、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后的转继承人。

          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死亡中有没有继承人的,推定没有继承人先死亡,有继承人的后死亡,后死亡人的继承人为转继承人;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但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晚辈后死亡,该晚辈的继承人为转继承人。

          3、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

          不仅要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还要查明被转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

          4、被转继承人如丧失或其生前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丧失或其生前放弃继承权的时间。

          5、遗嘱继承中的转继承,还必须注意立遗嘱时间和遗嘱生效时间。

          以上是由握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转继承的法律知识,转继承在许多国家的立法有规定,但我国继承法没有明文规定转继承。我国承认和保护转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吉林离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吉林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llhjfls/index.php?id=7867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llhjfls/index.php?id=7867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未经过公证过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效力的顺序包括哪些内容?
      • 我国法律对于遗产转继承如何规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吉林离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吉林离婚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