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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遗嘱继承条件有哪些?公证遗嘱继承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24 10:59:14来源:吉林离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jllhjfls)

        公证遗嘱继承条件有哪些?公证遗嘱继承流程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对于遗嘱的继承是十分常见的一个情况,对于遗嘱继承在法律上是需要相应的公证的。那么,公证遗嘱继承条件有哪些?公证遗嘱继承流程是什么?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公证遗嘱继承条件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公证遗嘱继承流程是什么?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以上是由握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证遗嘱的法律知识,遗嘱继承是继承法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并且其相关的公证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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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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