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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如何不让私生子分财产参加继承?

        发布时间:2021-12-23 11:14:54来源:金华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jhccjcls)

               网友:请问如何不让私生子分财产参加继承?

          律师:理想中的婚姻一般都是夫妻双方生育孩子后组建的家庭就已经很完整了,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出现有一方在家庭之外还生育了私生子,并在该私生子却总是在分财产的时候出现主张自己有权利参加继承,那么作为家庭内的成员如何不让私生子分财产参加继承?

        一、如何不让私生子分财产参加继承?

        产权人可以将名下财产赠与他人或以遗嘱的形式赠与其他人。《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其实本来私生子作为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理应该有权利与其他子女一起继承遗产,但是也私生子在道义上始终是不被人认同甚至其亲生父母也会为了不让他们分家产而单独订立遗嘱。作为私生子如果发现有这种侵犯自己继承权利的行为就可以委托握法网律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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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金华财产继承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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