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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农村离婚土地怎么分配?

        发布时间:2021-07-28 15:29:50来源:金昌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jchylss)

        网友:请问农村离婚土地怎么分配?

        律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是由家庭承包,即总承包。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权利。然而,基于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的性质和方式,离婚中的具体问题还有待分析。1. 结婚后,以一方当事人的名义签订土地合同或取得经营权证书。夫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是城市居民,离婚后的土地管理权属于非城市居民。2. 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另一方结婚后转移。离婚请求也应该在不同的情况下处理。第一块承包地的位置按照“不增加土地就增加人数,不减少土地就减少人数”的方法划分为土地承包责任区。无论离婚当事人是否属于同一经济组织,搬进来的一方都要求另一方解除合同。

        二人结婚后,定居村的村集体以“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将集体留用的土地、开垦的土地、他人归还的土地,补充家庭承包地面积。从原则上讲,有必要对已加入另一方的已签约家庭进行扣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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