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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夫妻离婚的个人财产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06-30 08:23:43来源:金昌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jchylss)

        网友:夫妻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

        律师:一、夫妻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夫妻离婚的个人财产怎么处理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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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金昌婚姻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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