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人身攻击 损害赔偿 过错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离婚时,我没有主张损害赔偿,现在还可以主张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攻击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怎么适用?

        发布时间:2021-08-23 10:38:20来源: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hzzjrsshpcjfls)

        网友: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怎么适用

        律师:《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实践中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适用一般原则:

        1、如果合同中仅选择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方式,未约定赔偿损失的,应按照违约金的约定履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违约金。

        2、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适当高于实际损失的,对于违约方要求只赔偿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除应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可以以违约金对其适当的惩罚。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hzzjrsshpcjfls/index.php?id=29221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hzzjrsshpcjfls/index.php?id=29221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怎样的?
      •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可否同时主张?: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惠州湛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