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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2 14:33:52来源:惠州湛江车祸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hzzjchpcls)
如今高楼大厦越来越多,使得高空坠物发生的可能性也越来越高。高空坠物作为城市上空的安全隐患,碰到的人轻者受伤,重者失去生命。那么,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的情况有哪些?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高楼坠物伤人主要是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高空坠物一般是要分二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无心之过,在查明高空坠物砸人的情况下,就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划分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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