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淮南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办案流程 减刑缓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淮南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淮南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 丈夫家暴闹离婚,诉前联调解纠纷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单身受骗怀身孕,异地联动化干戈
      • 养儿防老?六兄妹拒养老母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汇总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文件规定
      • 民事诉设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如处理?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内容能否超出诉讼请求?
      •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办案流程

        请问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06 10:30:49来源:淮南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hnxsls)

        网友:请问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律师:一、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20年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三、继承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诉讼时效了解的是比较浅层次的,通常都认为三年是诉讼时效的固定规定。但实际上除了崽战这种一般的诉讼时效,我们国家规定的还有最长诉讼时效,比如说继承方面发生的一些纠纷就应当是按照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规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淮南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淮南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hnxsls/index.php?id=28604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hnxsls/index.php?id=28604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刑事案件中假释开庭后几天出裁定?
      • 诉前财产保全对案件的影响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淮南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淮南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