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黑河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无罪辩护 自首知识 刑辩指南 司法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黑河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黑河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涉黄场所会计拘留几天?
      • 请问涉黄可以不拘留吗?
      • 请问套路贷不是主犯怎么判?
      • 如果想要保外就医申请书要怎样写?
      • 请问有期徒刑由谁执行?
      • 请问刑事拘留探视流程?
      • 请问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何处罚?
      • 请问老年人犯罪怎样处理?
      • 请问聚众斗殴可以判管制吗?
      • 请问绑架罪加重情节包含什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法律上什么叫自首什么叫坦白?

        发布时间:2022-12-29 15:47:30来源:黑河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hhxsls)

        网友:法律上什么叫自首什么叫坦白?

        律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而真正的坦白,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法定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与坦白,共同点是都已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在被动到案后,在已经不能成立自首的前提下,仍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不管司法机关掌握程度如何。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意义:

        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法院必须给予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也是法定的;而酌情量刑情节理论上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其决定权即自由裁量权在审判机关。

        2、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在这里告诉大家,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用法律解决的,动用武力不但解决不了问题,相反会把问题更大化。即便进行自首会减刑,但是也是不值得的。所以有问题只要进行报警处理,或者是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即可,不要武力解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黑河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黑河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hhxsls/index.php?id=26563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hhxsls/index.php?id=26563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 坦白自首区别有哪些内容?: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黑河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黑河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