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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10:37:31来源: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hhhtccjcls)
婚前财产协议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将)于年_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愿共同生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1.婚前财产范围。
1.1 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1.2 乙方的婚前财产有:
1.3 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有: 车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2.1 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双方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情形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2.2 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关于一方如何使用、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完全由产权所有方独自决定,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2.3甲乙双方对各自所有财产进行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所产生的权益归各自所有,甲、双方各自所有财产所产生的警息如房屋租金均由各自所有
2.4 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若发生离婚等情形致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对此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2.5 甲、乙双方婚前各自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履行。
4.关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均为清洁打印文本;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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