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财产 离婚财产 财产纠纷 金融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
      • 律师信息

      • 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对方有过错,离婚时我能多分财产吗?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继承

        法定遗嘱形式包括了哪些?法定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

        发布时间:2021-11-12 11:12:34来源: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hhhtccjcls)

        网友:法定遗嘱形式包括了哪些?法定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法定遗嘱形式包括了哪些

        律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网友: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律师: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6、伪造的遗嘱无效。

        7、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若公民要订立遗嘱,那么保证遗嘱有效性,在形式上面就只能选择法定的五种形式之一。除此之外,针对不同形式的遗嘱,具体的有效性要求可能还不同,这些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但要是遗嘱中并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这样的遗嘱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hhhtccjcls/index.php?id=1671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hhhtccjcls/index.php?id=16719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继承人的继承权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呼和浩特财产继承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