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经济仲裁 财务税收 工商税务 偷税漏税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父亲赌博儿拒养,改邪归正拾亲情
      • 公司对外担保的典型案例指引--公司间借款担保纠纷案
      • 太仓律师李玉龙讲解6点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否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商业企业建设厂房?
      •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太仓律师
      • 债务未到期,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财物吗?烟台刑事律师
      • 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受诉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太仓律师
      •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有哪些影响?太仓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偷税漏税

        什么情况属于偷税漏税?

        发布时间:2022-01-24 14:43:52来源: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gztslsbhls)

        网友:什么情况属于偷税漏税?

        偷税是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偷税罪是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的,依照偷税罪处罚。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

        网友:法律依据是什么?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对偷税漏税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涉及到公民或者个人偷税漏税的量刑应当由涉案金额来进行处理,一般应当处数倍以上的罚款。但如果可以证明自己与偷税漏税行为无关的,则可以免于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具体的认定情况应当以税务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处理来认定。

        偷税漏税的情况下,我们国家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当然偷税漏税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必须是客观上存在着偷税漏税的行为,比如说采取一些隐瞒虚假的纳税申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ztslsbhls/index.php?id=28267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ztslsbhls/index.php?id=28267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个人所得税退税金额为0代表什么?
      • 偷税漏税5000块如何进行处罚?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广州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