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广州取保候审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广州取保候审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拘留

      请问拘役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人

      发布时间:2021-07-23 10:02:39来源:广州取保候审律师(https://www.00086.net/gzqbhsls)

      网友:请问拘役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人

      律师:(一)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二)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三)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拘役和拘留具体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三)适用的机关不同

      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

      (四)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

      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五)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实践证明,对于这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剥夺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惩戒犯罪,如果判处有期徒刑又嫌过重,适用拘役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

      我国规定的刑事处罚主刑中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拘役不算是严重的处罚,但也会在罪犯的档案上面留下污点,影响日后正常的生活工作。而法院在对罪犯判处拘役的时候,也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适用对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广州取保候审律师

      文章来源:广州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zqbhsls/index.php?id=29968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zqbhsls/index.php?id=29968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 请问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广州取保候审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广州取保候审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