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桂林最好律师排名—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桂林最好律师排名
      • 律师信息

      • 桂林最好律师排名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请问企业能否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录用人员

        发布时间:2021-08-02 16:50:29来源:桂林最好律师排名(https://www.00086.net/glzhlspm)

        网友:请问企业能否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录用人员

        律师:不能。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

        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对因依法被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何支付其工资报酬?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对不愿复工的职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不愿复工的职工,企业工会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因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因政府依法采取的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不能。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可否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桂林最好律师排名

        文章来源:桂林最好律师排名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lzhlspm/index.php?id=29710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lzhlspm/index.php?id=29710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 请问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能被认定为工伤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桂林最好律师排名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桂林最好律师排名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