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人身攻击 损害赔偿 过错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离婚时,我没有主张损害赔偿,现在还可以主张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民法典楼上高空抛物可以报警吗?

        发布时间:2022-12-21 14:09:12来源: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glrsshpcjfls)

        一、民法典楼上高空抛物可以报警吗?

        高空抛物可以报警处理,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1254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怎么预防高空抛物?

        1、不主动抛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高空抛物报警处理是之前的法律制度中就明确规定过的,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当中的受害人来讲,能通过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确定了直接侵权人是最好的,确定了直接侵权人的话,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受害人也能要求其进行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lrsshpcjfls/index.php?id=27643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lrsshpcjfls/index.php?id=27643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法典高空抛物可以直接起诉全楼住户吗?
      • 民法典高空抛物什么部门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桂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