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桂林金牌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民事诉讼 民事案件 民事纠纷 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桂林金牌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桂林金牌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试用期不慎跌伤,依法补偿息纷争
      • 做小工意外死亡,联动调解决民愁
      • 太仓律师李玉龙婚外相恋起纠葛,分清责任止纷争
      • 母亲痴呆儿拒养,拆除心墙促和谐
      •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 母女隔阂难奉养,解开心结亲如故太仓律师李玉龙
      • 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案件受理费由谁预交?
      •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照什么标准预交?
      • 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法规

        公积金提前还款会产生违约金吗?

        发布时间:2024-09-30 15:42:28来源:桂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ljpmsls)

        公积金提前还款会产生违约金吗?

        一、公积金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吗?

        1、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不罚息不收取违约金,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选择提前部分还贷或一次性还清、提前部分还贷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提前还贷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也不需要提前预约、如果是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还贷,那么只需要正常还贷一期以上就可以申请了。

        2、如果需要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还贷,则需要正常还贷1年以上才能申请。每月交的公积金除去还贷还有剩余,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后,可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一是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二是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增加月还款额,缩短贷款期限。

        3、因此,如果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且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以转账方式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并根据当前本人公积金的月缴存情况,适当增加月还款金额,减轻还贷压力。

        二、提前还款流程

        1、借款人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拨打并查询剩余贷款额,或者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打算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带上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要提前还款的金额。

        2、工作人员会为还款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3、申请人再次确认好提前还款还贷的金额和日期后,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经过银行审批。

        4、银行审批过后,接下来就开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就可以去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

        6、最后一步,很多人都会忽略。提前还款成功后还要将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

        三、公积金提前还贷划算吗?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应当视自身情况确定,如果您没有更好的投资途径,手头闲钱较多,那么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毕竟提前还款可以比原定贷款计划少还许多利息。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同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想比,公积金提前还款没有手续费或违约金,相当于额外节省了一部分开支,所以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公积金提前还贷不失为一个省钱的好办法。但是如果您提前还款了,势必会造成流动资金减少。

        在当今社会中公民在购买房屋时大多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那么在贷款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交自己的收入证明,购房合同以及个人征信等证明材料至银行进行办理,如果后期当事人的资金比较充裕时也是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进行还款的,这样也是可以减少利息。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桂林金牌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桂林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ljpmsls/index.php?id=16791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ljpmsls/index.php?id=16791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身份证过期了要回户籍地办理嘛?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价格欺诈主观形式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桂林金牌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桂林金牌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