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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04-25 12:03:09来源:桂林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ljpmsls)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是: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执行6个月未果的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通常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活动,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完结的。如果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需要在审理期限内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是进行强制执行,也需要遵守相关期限。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执行6个月未果的,你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你的情况,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

        2,关于媒体介入,你得案情明朗,对方有能力拒绝履行,而法院又屈服于权势,这样的情况,媒体都喜欢给曝光的,你可以试着联系一下北京的媒体,收看北京和中央的法制栏目,给他们的热线打电话,但你要是平淡无奇的反应案件无法执行,相信媒体也没兴趣,你得事先把案情想好,说点曲折离奇一些,把握更大。

        3,在法律操作上,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外地的法院给你执行这个案件,具体操作手段可以是债权转移,也可以是执行到期债权等方式,一般外地法院不会受当地权势干扰的。

        三、申请执行案件的费用是多少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 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是法院经常会受理的诉讼种类其中之一,其中人民法院的司法程序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的。并且不论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是民事案件需要作出判决都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完成的。这不仅是对于当事人利益的保障,也是对于司法机构办事效率的一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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