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桂林会见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 刑事缓刑 刑事会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桂林会见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烟台刑事律师
    • 请问重婚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请问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 请问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请问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 请问环境保护对象有哪些?
    • 请问环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自诉

      遗弃罪是告诉才处理案吗?

      发布时间:2023-01-05 14:34:22来源:桂林会见律师(https://www.00086.net/glhjls)

      一、遗弃罪是告诉才处理案吗?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其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换言之,如果受害人没有主动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话,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主动进行处理的。而通常情况下,遗弃罪也是发生在一定身份的人之间,主要就是家庭成员了。

      遗弃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亲告罪一共有5种:

      1.刑法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才处理。

      3.刑法第260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4.刑法270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才处理。

      二、遗弃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被父母遗弃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遗弃罪是在我国家庭成员没有进行赡养和抚养的义务,造成这类人员无法生活、学习、医疗等,我国的监管部门和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管理,确保这类家庭生活的正常生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桂林会见律师

      文章来源:桂林会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lhjls/index.php?id=2174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lhjls/index.php?id=2174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自诉案件自行和解书怎样写?
    • 亲告罪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桂林会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桂林会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