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桂林车祸赔偿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事故 车祸赔偿 损害赔偿 过错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桂林车祸赔偿律师
      • 律师信息

      • 桂林车祸赔偿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赔偿案中案,一波三折终化解
      • 离婚时,我没有主张损害赔偿,现在还可以主张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 请问小事故逃逸扣分吗?黄石著名律师
      • 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不起怎么办?
      • 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赔偿不起会判刑吗?
      •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赔偿不起怎么办?
      •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车祸赔偿

        请问轻微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1-08-09 16:01:46来源:桂林车祸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glchpcls)

        网友:请问轻微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轻微交通事故赔偿方法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再理赔。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轻微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按照以下6个赔偿处理流程处理:

        1.当事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当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如发现证件破损无法辨认或有假证嫌疑,立即报案。

        3.确认证件无疑的,双方应立即向 法律在线 、 122 备案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受案后填写《事故确认单》,当事各方将事故车辆就近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4.当事各方车辆到达同一家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及时派员评估定损受损车辆。

        5.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定损无异议的,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保险公司理赔。

        6.当事人持本《确认单》及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的单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桂林车祸赔偿律师

        文章来源:桂林车祸赔偿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lchpcls/index.php?id=29445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lchpcls/index.php?id=29445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发生交通肇事全责如何赔偿?
      • 请问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桂林车祸赔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桂林车祸赔偿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