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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韧带断裂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5-03-12 10:45:27来源:绍兴专业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zyxsls)

      交通事故韧带断裂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韧带断裂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韧带断裂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话一般都是能够评上伤残级别的,但经过治疗以后发现是韧带断裂的并不能马上做伤残鉴定,需要等到医院对患者的治疗工作已经正式终结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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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专业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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