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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要做工伤鉴定吗?

      发布时间:2023-04-22 19:13:08来源:绍兴专业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zyxsls)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要做工伤鉴定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而肱骨骨折通常会被鉴定为9-10级。

      二、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是由肇事人承担的,但是在工伤鉴定做出来之后有对工伤鉴定有异议的是可以做第二次鉴定,那么第二次的鉴定费是谁提出谁进行支付。不过做工伤鉴定的时候,一般是先支付鉴定费,鉴定机构才安排鉴定,所以鉴定人需要先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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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专业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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