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专业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工程建筑 投资顾问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专业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专业合同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买卖合同

        请问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7-28 15:09:03来源:绍兴专业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zyhtls)

        网友:请问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怎么办?

        律师: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处理办法,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按照房产合同的规定处理;二是起诉后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如果房产合同对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不依据房产合同承担责任,那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法院都会要求当事人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房产合同未作出相应约定,那么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面积怎么办?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房产证也就是现在我们说的不动产登记证,简称不动产证,这是国家将原来“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了。而在不动产证中也是有关于房屋面积的记载,这也是为了明确购房者购买的房屋面积,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尤其是在计算房屋总价的时候。而不动产上面的面积就是房屋建筑面积,其中包括了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

        70年产权一般是说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因此要是这个70年届满之后,房子仍旧属于所有人,只不过此时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已经到期了,那么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专业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专业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zyhtls/index.php?id=29906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zyhtls/index.php?id=29906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 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专业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专业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