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债务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抵押担保 债务追讨 民商事 债务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债务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债务纠纷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我们的共同房产,这笔债务已经被法院认定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我该怎么办?
      • 抵押给他人的房屋,还可以转让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烟台刑事律师
      • 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如何救济?太仓律师
      •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哪些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 丈夫死亡的,妻子还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多承担清偿责任吗?
      • 丈夫死亡的,妻子还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承担清偿责任吗?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债务纠纷

        请问一下债务纠纷要去法院几次?

        发布时间:2021-06-29 11:24:11来源:绍兴债务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zwjfls)

        网友:请问一下债务纠纷要去法院几次?

        律师:一般视开庭情况来定,能够查明事实的一次就行,不能查明的会多开几次庭去查明事实。也就是说,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的话,可能要开庭多次才能审理完毕,期间需要补正有关证据的话,需要延期审理或者重新开庭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绍兴债务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zwjfls/index.php?id=33738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zwjfls/index.php?id=33738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债务纠纷起诉流程要多久?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债务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债务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