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拆迁安置 征地法规 拆迁赔偿 征地补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女子出嫁至外村,但是未迁户口,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 请问征地有征地批文就合法吗?
      • 请问耕地休养生息,粮食生产还有保障吗?
      • 请问土地因撂荒被收回,能要回来吗?
      • 请问试点地区农村土地确权的进展如何?
      • 请问农民对土地确权常见误解有哪几种?
      • 请问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 请问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时的“定界”难题
      • 请问如何合法的将农业用地改变成建设用地?
      • 请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如何补偿?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补偿

        厦门拆迁补偿纠纷律师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房产证就没有补偿款吗?

        发布时间:2023-05-05 11:24:45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zdcqls)

        厦门拆迁补偿纠纷律师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房产证就没有补偿款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房产证就没有补偿款吗?

        1、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房产证也有补偿款的,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并不属于违规建筑,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国家规定只要是村集体管辖范围以内的房屋,在拆迁的过程中,都可以拿到全额的拆迁补偿款,在农户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拆迁补偿款不得克扣。

        2、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其实到现在为止,大多数农村的自建房都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里面根本就没有办理房产证,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正式结束以后,绝大多数的村民都应该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偿款就不应该受到影响。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zdcqls/index.php?id=27696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zdcqls/index.php?id=27696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起诉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会以什么来定罪?
      • 关于宅基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新变化?: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