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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出售不安全食品的处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19 14:23:35来源:绍兴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msls)

        网友:制作出售不安全食品的处罚有哪些

        律师: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 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 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哪些食品可以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1、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包括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进行实名登记等情形。未经政府许可即擅自生产经营食品,其质量难以保障。尽管这种食品有时检验合格,但因其生产经营的非法性和不安全食品隐患的存在,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故应将其制售的食品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销售过期食品为法律所禁止。尽管刚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一定有毒有害,但其存在不安全隐患,为维护食品安全,应将过期食品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3、“三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制售“三无”食品为法律所禁止。

        “三无”食品可能有的安全有的不安全,但因其存在超过保质期而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食用的可能,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故应将这类食品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4、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

        除食药同源的物质外,食物与药物具有不同性质,一经非法添加就会改变食品性质,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故应将这类食品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5、走私进口的食品。走私进口的食品逃避国家检疫检验和关税,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即使经检验合格,也应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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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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