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民事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保险理赔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民事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理赔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根据法律规定骗保后主动撤销有用吗?

        发布时间:2023-04-24 09:55:48来源:绍兴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msls)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根据法律规定骗保后主动撤销有用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骗保后主动撤销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骗保后主动撤销没有用。属于刑事类型案件,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公民骗保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保险公司的存在主要就是为了相关的公司或者是个人进行一定的风险承担,在投保的过程当中必须要保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存在着骗保这种行为的话,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存在着保险诈骗罪的,需要判处有期徒刑。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msls/index.php?id=27133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msls/index.php?id=27133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厦门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方不定损怎么处理?
      • 上海交通事故诉讼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定损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民事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