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民事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保险理赔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民事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维权

        民法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07 15:37:28来源:绍兴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msls)

        一、民法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涉及到侵权责任法当中的产品责任缺陷,民法上的赔偿以填补损害为原则,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因此,对于超出损害部分的请求数额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对于某些情形,法律规定了加重的惩罚性赔偿,对侵权人进行惩罚。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故,对于存在缺陷的产品,被侵权人有权向明知该缺陷并生产、销售的侵权人主张惩罚性赔偿,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标准,《侵权责任法》并未规定,实践中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赔偿数额。

        二、民事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无过错责任原则情况下,可以不具备过错的要件;在过错推定原则情况下,仍然要具备四个要件,但过错要件是推定的,而不要求被侵权人举证证明。

        1、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违反法律规定,从而给被侵权人以及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

        2、损害事实

        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以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根据。也就是说,赔偿责任只有在造成了实际损害的条件下,才能发生。如果仅有违法行为而无损害的结果,那么,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是无从产生的。

        3、因果关系

        原因和结果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这对范畴以及因果关系概念反映的是事物、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普遍形式之一。侵权民事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要件,就是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它指的是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

        在我国的侵权法理论中,确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既应当借鉴国外的因果关系理论的经验,又要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确立我国的因果关系规则。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中对惩罚性赔偿也有规定,目前应用范围上有限制,主要集中在产品缺陷质量纠纷上,商家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对消费者产生损害的,除了必要的民事赔偿外,还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一般都是三倍以上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msls/index.php?id=24250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msls/index.php?id=24250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产品质量不合格犯法吗?
      • 对于出卖人有什么主要义务?: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民事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