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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总则规定房屋继承诉状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2-05-07 14:04:40来源:绍兴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msls)

              网友:民法总则规定房屋继承诉状怎么写?

        律师:一、民法总则规定房屋继承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继承权纠纷的审理时间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因为房屋继承引发的民事纠纷不在少数,但是每一个家庭,在继承房产的这件事情上面临的实际矛盾都不一样,因此,就算是大家了解了民事诉讼状的写法,但是,在陈述事实和理由的时候如果抓不住重点,只知道诉讼状的基本格式也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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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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