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劳务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法规 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 劳务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劳务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劳务合同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 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侵害人已经被国家处罚,妇女还能要求侵害人赔偿吗?太仓律师
      • 对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 女工在月经期间被要求从事低温作业工作,是否合法?
      • 女工与男工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工资只有男工的一半工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女性有何特殊保护?黄石著名律师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法规

        请问企业拆迁时,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

        发布时间:2024-11-26 11:05:49来源:绍兴劳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lwhtls)

        请问企业拆迁时,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

        一、企业拆迁时,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

        企业拆迁时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房屋征收部门,也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三、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时要注意什么?

        (一)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二)拆迁行为的前提

        《拆迁条例》第二条及第三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三)被拆迁房屋概况

        被拆迁房屋概况是否明晰,将影响被拆迁人可得的补偿款是否恰当合法。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补偿款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则在本项内容中首先须明确被拆迁房屋坐落何处,是否属于拆迁范围之内,明确房屋坐落即明确房屋的区位补偿价等项的补偿标准,一旦经双方确认,该标准即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将不会再就此产生纠纷;房屋的建筑情况,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房屋的建筑规模是影响拆迁补偿款项的重大因素之一,双方在协议中就此达成一致认识,同样有利于未来拆迁协议的顺利履行。除上述项目外,双方还可就房屋的装修情况与地上附着物等情况在这里进行记载,明确相关补偿项目。总之,越详细的记载越有利于减少纠纷,同样有利于将来纠纷的解决。

        (四)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约定共分两部分:

        (一)拆迁房屋补偿费。

        (二)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其他补偿费。

        (五)协议履行的约定

        确认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资格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政府部门决定对企业实施拆迁工作的话,作为政府来讲,当然也希望拆迁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因此,政府单位绝对不可能在拆迁补偿协议的这件事情上做手脚,但企业的负责人还是要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劳务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劳务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lwhtls/index.php?id=15971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lwhtls/index.php?id=15971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 买卖不破租赁新业主怎么收房租?: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劳务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劳务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