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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8-31 15:37:40来源:绍兴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lhls)

        网友: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律师:按照婚姻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虽然是双方共同意思的表示,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仅凭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离婚并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相信每对夫妻最初的愿望也都是想相伴终生,可是事情并不尽如人愿,在婚姻无法维持的时候,好聚好散也是相对不错的结局,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内容,否则对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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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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