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借款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追讨 民商事 借款纠纷 借款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借款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借款合同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4-13 09:22:56来源:绍兴借款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jkhtls)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合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二、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有哪些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三、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若是发现合同诈骗行为存在,并且受害者不仅想要获得对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还想将诈骗犯送进监狱的,就需要整理齐全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只要其提交的材料,可以证明事实诈骗行为的主体,已经满足了立案标准,在立案之后就需要对诈骗案展开侦查工作。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借款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借款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jkhtls/index.php?id=28506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jkhtls/index.php?id=28506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借款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借款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