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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3-04-14 09:15:50来源:绍兴借款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jkhtls)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

        一、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

        是需要承担赔偿的;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是减轻了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民事损害赔偿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

        (1)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

        (2)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3)对于诈骗等犯罪,在刑事判决书,可以责令犯罪分子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以据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诈骗罪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诈骗这种行为已经算构成了刑事条款,而且让另一方的利益也受到了重大的损失,一般在对违法的一方判刑了之后,那么受害方也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因此,在判决了之后同样也需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这样才能依法的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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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借款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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