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公司法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诉讼 股权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公司法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公司法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确定案件的当事人?
      • 企业法人解散的,如何作为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
      • 请问一下硬链接合并是什么
      • 请问股东内部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 请问个人收购和购买物品的区别
      • 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 请问被保全的财产是否参与清算
      • 请问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 如果要从一个单位退股怎么算?
      • 请问投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顾问

        个人申请破产去哪里申请?有什么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9 14:01:02来源:绍兴公司法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gsfls)

        网友:个人申请破产去哪里申请?有什么解决办法?

        律师:我国的法律没有允许个人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绍兴公司法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公司法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gsfls/index.php?id=33493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gsfls/index.php?id=33493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公司到什么程度要申请破产?企业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 请问被保全的财产是否参与清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公司法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公司法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