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财产继承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继承法规 抵押担保 拆迁安置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财产继承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财产继承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抵押给他人的房屋,还可以转让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烟台刑事律师
      • 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如何救济?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太仓律师
      • 婚后我艾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继承法规

        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2-08 11:50:54来源:绍兴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ccjcls)

        网友: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律师:一、继承法规定遗嘱中财产变化怎么办?

        遗嘱订立后财产发生变化的,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未重新订立遗嘱的,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按遗嘱进行分割,遗嘱中未涉及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生活当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亘古不变的,遗产分配方案,也有可能因为现有财产的变化随机的进行调整,况且遗嘱立好了之后,就算是财产没有发生变化,都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随时随地的重新立遗嘱,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其实也特别简单。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财产继承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财产继承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sxccjcls/index.php?id=8027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sxccjcls/index.php?id=8027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赠予遗嘱何时能算生效?
      • 请问放弃继承权能否只放弃部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财产继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财产继承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