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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赠予遗嘱何时能算生效?

        发布时间:2021-12-23 11:28:49来源:绍兴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ccjcls)

          网友:请问赠予遗嘱何时能算生效?

        律师:一、有关赠予遗嘱何时生效?

        在立遗嘱人未去世之前,遗嘱继承人不能开始继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想要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具体情况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我国法律上对于遗嘱可以生效的相关构成要件是非常明确规定的,只要在符合相关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遗嘱继承处理,对于遗嘱人还在世的情况下,显然是不适用直接进行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下还可以进行遗嘱公证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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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财产继承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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