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当前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23-12-12 10:26:36来源:绍兴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ccjcls)
因继承取得房屋的,继承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 情景案例)德某于2010年购买一套房屋。2011 年3 月,傅某与沈某登记结婚,婚后生下川子阿彼。2021年4月1日,傅某悲病离世。傅某在去世前立下一份遗嘱,内容为:前购买房屋归阿俊所有,银行存款 10 万元归沈某所有。2021年6月1日,阿俊到管部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问:阿俊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本案中,虽然阿俊于 2021 年6 月 1 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但阿俊是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故应当自继承开始时即 2021 年 4 月 1 日取得房屋产权。[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