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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

        发布时间:2023-03-22 15:54:40来源:柯桥遗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ycjcls)

               网友: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

        律师:一、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

        放弃财产继承权担保人是不还款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法律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二、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债务债权关系当中虽然存在着担保人,但实际上还是要通过各种书面协议让当事人自己还款的,债务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试图想方设法的让担保人替自己承担偿还责任,有些债务人可能是表面上放弃了财产继承权,背地里可能都把这些遗产悄悄转移到自己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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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遗产继承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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