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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发布时间:2022-12-20 09:58:34来源:柯桥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lhls)

        网友: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律师:一、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婚前房产婚后立遗嘱需要说明一下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 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婚前婚后的财产是否在能够继承这个方面的话,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异的,如果是婚前的财产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处分,订立遗嘱都可以。但是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必须是夫妻都能够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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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离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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