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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3-01-09 13:41:15来源:柯桥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lhls)

        一、老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要离婚财产首先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来进行分割,如是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是一方财产,不参与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农村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离婚如何分割,如果双方没有相关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如何分割,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如何分割,这类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根据我国《婚姻法》当中17条明确的规定,夫妻关系在存续期间包括获得的一些工资奖金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这一个部分都是需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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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离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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