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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婚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12-23 11:27:54来源:柯桥婚姻财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hyccls)

               网友:复婚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随着社会的发展,婚恋自由,结婚离婚也相对自由,现代社会也存在着很多离婚有复婚的想象,那么复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复婚的法律程序是如何?今天握法网小编就为大家讲解讲解。

          一、复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二、复婚的法律程序是如何?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三、财产分割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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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婚姻财产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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