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承包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商事非诉 承包纠纷 承包合同 承包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承包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承包合同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 “外嫁女”离婚,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收回其原承包地的发包方承担什么责任?
      • 女子与城里人结婚并落户,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失效?
      •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吗?
      • 农村土地承包中,“分男不分女”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 请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哪几级
      • 请问安全责任协议书怎么写?
      • 如果“以租代征”土地改变了用途,承包到期返还时怎么处理?
      • 请问承包土地交回集体后,还能要回来吗?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承包常识

        免费法律咨询农村耕地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办理的?

        发布时间:2023-04-11 10:27:48来源:柯桥承包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cbhtls)

        免费法律咨询农村耕地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办理的?

        一、农村耕地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办理的?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证可以到乡镇所属县区国土资源局办,具体情况可以咨询该乡镇土管所,可由工作人员协助组件报批。一般需要承包合同(协议)、身份证明、土地勘测定界材料等。资料齐全后并审批通过后,县区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发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有以下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是什么?

        1、土地登记费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

        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以上就是农村耕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在申请土地使用证时,应当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果相关材料不正确,或者对土地进行非法处理的则是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承包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承包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ggjkqcbhtls/index.php?id=27337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ggjkqcbhtls/index.php?id=27337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 律师在线咨询学校土地使用申请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承包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承包合同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