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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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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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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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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情的诈骗罪从犯并获利还会被判刑吗

        发布时间:2021-08-30 16:31:58来源: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fzsenkecom)

        网友:不知情的诈骗罪从犯并获利还会被判刑吗?

        律师:不知情的诈骗罪从犯并获利是不会被判刑的。

        如果从犯不知情,那就不构成从犯。因为所谓主犯和从犯,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两者必须具备犯罪(诈骗罪)的共同故意。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则该从犯只是单纯被利用的人。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团伙诈骗案中,知情与否是确定当事人是否属于从犯的关键所在,不知情的人在诈骗案件中即便有获利,可当事人并不知道这是诈骗赃款,那也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这些非法获利要全部上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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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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