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银行担保 人身损害 欠款纠纷 经济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担保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保证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30 11:06:59来源: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fzsenkecom)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保证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证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1、关于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凡在保证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均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何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

        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2、关于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担保是需要有法定的程序,如果自己对担保不是很了解又怕上当的,可以找律师为自己看一下。如果担保合同有问题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签订。抵押担保的形式有很动产抵押有不动产抵押,不管哪一个都得是价值比较高的,否则做不了抵押。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fzsenkecom/index.php?id=25438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fzsenkecom/index.php?id=25438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太仓律师动产登记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 厦门刑事律师诉讼时效中断连带担保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无罪辩护律师|贵阳犯罪辩护律师|贵阳盗窃罪律师|贵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贵阳欠款官司律师|贵阳欠款纠纷律师|贵阳民间经济纠纷律师|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贵阳银行债务纠纷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法律顾问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