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案例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二级法院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14 09:44:41来源: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fsrsshpcjfls)

        网友: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二级法院规定是什么?

        律师: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二级法院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量刑标准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二、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在当代社会,如果故意伤害罪已经构成的话,那么在量刑判断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方受到的伤害程度来进行确定。对方如果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鉴定为轻伤以上的后果的话,是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的。时也需要以此为依据来进行一定的民事方面的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fsrsshpcjfls/index.php?id=28480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fsrsshpcjfls/index.php?id=28480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竞合如何处理?
      • 故意杀人导致受害人重伤一般会怎么判决?: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