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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29 16:06:49来源: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fsrsshpcjfls)

        一、未成年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国立法及实务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构成侵害肖像权责任。

        侵害肖像权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这种使用,并非仅仅包括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对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等使用行为。商业上的使用和非商业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陈列或复制。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在一般情况下,侵害肖像权行为人的主观形态表现为故意,这是因为肖像使用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通常不会因为不注意的心理状态而误用他人肖像。但是,并不排除过失侵害肖像权的可能性。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

        二、侵犯肖像权负什么责任?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三、肖像权的内容有哪些?

        1、肖像制作专有权

        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严格意义上的理解应当是: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2、肖像使用专有权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

        其基本内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二是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

        三是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公民从出生以后肖像权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关于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没有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分。在肖像权侵权案件当中,并不要求侵权方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即使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也不能恶意侮辱别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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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佛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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