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鄂尔多斯遗产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继承法规 遗产纠纷 遗产捐赠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鄂尔多斯遗产律师
      • 律师信息

      • 鄂尔多斯遗产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将自家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可以吗?
      • 因继承取得房屋的,继承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 因法院生效裁判导致房屋产权转移的,该物权何时变动?
      • 父母可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吗?太仓律师
      • 胎儿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 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

        从实例案看配偶的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25-04-14 09:02:21来源:鄂尔多斯遗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eedsycls)

                                                   甲男遗产继承案

        甲男与乙女于1992年结婚。乙女远在英国的姑姑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给5000英镑作为贺礼。1993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乙女5000英镑。甲男父死于1987年,1994年其母也去世,甲男与妹妹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各3间。1995年甲男去深圳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与家中联络,乙女因儿子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2万元。1997年,甲男因病去世,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约5万元,个人财产30万元。 
        【问题】 
        1乙女所欠2万元债务的性质? 
        2甲男遗产有哪些? 
        3丁女可否继承甲男的财产,原因何在? 
        4设甲男生前立有遗嘱,全部遗产给丁女,此遗嘱是否有效? 
        5设甲男去深圳之前立一遗嘱,将其祖传宝石一块留给乙女,甲男去深圳后,即将其赠与丁女,问乙女可否凭遗嘱索回宝石? 
        【答案】 
        1乙女所欠2万元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甲男遗产计有325万元人民币、2500英镑、一间半房屋,另有债务10000元。 
        3丁女不得以配偶身份参加继承,因为她与甲男无合法的夫妻关系。 
        4遗嘱有效。但应该为其子女保留必要的份额。 
        5不可以。 

        疑问:

        1.甲男与丁女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约5万元,一人一半的依据?

        2.甲男与丁女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约5万元,甲男之一半2.5万,是否应为甲男与乙女的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甲男遗产应有31.25万RMB.

        3.甲男与乙女共同生活期间,若甲购买彩票中奖100万,应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甲男与丁女同居期间,若甲购买彩票中奖100万,是否甲丁各一半,然后剩余的50万认定为甲男与乙女夫妻共同财产,甲死后25万作为其遗产?

            [解答]   1、《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2、个人认为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鄂尔多斯遗产律师

        文章来源:鄂尔多斯遗产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eedsycls/index.php?id=2248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eedsycls/index.php?id=2248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妻子和父母谁比较有机会继承?
      • 父债子偿符合法律规定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鄂尔多斯遗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鄂尔多斯遗产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