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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犯罪中止的特征彻底性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6 09:24:10来源:鄂尔多斯缓刑律师(https://www.00086.net/eedshxls)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犯罪中止的特征彻底性规定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的特征彻底性规定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特征分别是时间性,自动性和彻底性,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

        3、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

        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

        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

        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

        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在法律当中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如果没有构成犯罪中止的条件的话,不能够适用犯罪中止的量刑规则。具体点来说的话,在时间方面必须是犯罪过程,而且是自动的,彻底有效的放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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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鄂尔多斯缓刑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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