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德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德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罪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9 10:08:52来源:德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dzrrhpcjfls)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情景案例]

        赵某和黄某是同事,同住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委派赵某到北京出差半年。赵某临行前,将自己一台电脑交给黄某保管和使用。4 个月后,赵某告知黄某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卖掉。黄某的好友张某得知此事,表示想买下这台电脑。两人商议后,黄某对赵某谎称电脑主板坏了,现在开不了机。赵某答复可以降低价格卖掉。于是黄某将市场价3000元的电脑以500 元的低价出售给张某。赵某出差回来后,知道真相后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电脑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张某返还电脑。

        请问:赵某的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中,黄某与张某恶意串通,将市场价 3000 元的电脑以 500 元的低价出售给张某,损害了赵某的合法权益,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赵某的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德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德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dzrrhpcjfls/index.php?id=43639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dzrrhpcjfls/index.php?id=43639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德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德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