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营经济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营经济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营经济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父亲赌博儿拒养,改邪归正拾亲情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公司对外担保的典型案例指引--公司间借款担保纠纷案
      • 太仓律师李玉龙讲解6点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中,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案件,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发布时间:2024-02-17 11:08:13来源:东营经济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dyjjhtls)

        民事诉讼中,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案件,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对超过诉时效期间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局当受理。受理后,对方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降,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扶器理由发立的,判决国原的诉讼请求。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东营经济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东营经济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dyjjhtls/index.php?id=43686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dyjjhtls/index.php?id=43686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当事人能否约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营经济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营经济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