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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 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是哪些?

        发布时间:2025-04-22 09:13:49来源:大庆商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dqswhtls)

        一、合同 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是哪些?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二、适用不可抗力应注意什么?

        有关当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的证明条件。对方接到通知应及时答复,如长期拖延不予处理,也要负违约责任。

        2、要认真分析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范围,如不属于合同规定范围时,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履约的程度等具体情况,适当地处理在履约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三、合同违约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作了如下规定:

        (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不可抗力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上这三点才可免去违约责任的,其实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在认定的时候要求都是非常的严格的,假使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导致一方违约,但是天气状况是提前可以了解得到的,所以不可能发生了一些自然灾害以后就绝对的不用承担责任了,明知天气状况而不提前做准备的,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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